年水利调研报告3篇

2020-10-17

  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推动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发挥关键作用。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把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骨干力量,是时代的迫切要求。建立和实行干部交流制度,是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单位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措施。XX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在深入学习《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对全局科级以上干部交流工作进行了调研,摸清了现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做好干部交流的办法和措施。

  一、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

  截止XX年10月,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总数为814人,其中处级干部98人,占干部总数12%;科级干部287人,占干部总数35%。

  (一)处级干部基本情况

  正处级干部40人,其中:领导职务33人,非领导职务7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19人、6-9年的16人、XX年及以上的5人;年龄36-40岁的3人、41-45岁的12人、46-50岁的15人、51岁及以上的10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29人、大学专科9人、中专及以下的2人。

  副处级干部58人,其中:领导职务44人,非领导职务14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23人、6-9年的26人、XX年及以上的9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人、36-40岁的8人、41-45岁的20人、46-50岁的13人、51岁及以上的16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36人、大学专科15人、中专及以下的7人。

  (二)科级干部基本情况

  正科级干部203人,其中:领导职务153人,非领导职务50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105人、6-9年的59人、XX年及以上的39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37人、36-40岁的40人、41-45岁的53人、46-50岁的43人、51岁及以上的30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76人、大学专科77人、中专及以下的50人。

  副科级干部84人,其中:领导职务63人,非领导职务21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41人、6-9年的37人、XX年及以上的6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27人、36-40岁的22人、41-45岁的18人、46-50岁的8人、51岁及以上的9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27人、大学专科37人、中专及以下的20人。

  以上数据表明:我局的干部队伍在同一岗位同一职级的任职年限较长,任处级职务6年以上的占处级干部总数的47%,其中XX年以上的有14人,占14%;任科级职务6年以上的占科级干部总数的49%,其中XX年以上的有45人,占16%。干部的年龄有老化趋势,40岁以上的人员占主体,其中处级干部40-50岁的占61%,51岁以上的占27%;科级干部40-50岁的占43%,51岁以上的占13%。科级干部中中专及以下的学历占24%,学历层次明显偏低。

  二、近年干部交流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这一目标,以规范程序和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一是针对实际,突出交流重点。我局干部交流的主要对象是:对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较长,实行年限性交流;对有发展前途的青年后备干部实行培养性交流;对班子之间闹不团结的实行调整性交流。二是完善机制,规范操作。为规范干部交流工作,XX年3月我局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干部交流的对象、范围、程序、交流工作纪律,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干部交流工作,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注重培养,增长才干。我局把干部交流作为培养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干部在不同岗位和不同单位、部门任职,使干部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和考验,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XX年以来,我局共交流处级干部17人次,其中机关部门之间交流2人次,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交流8人次,局属有关单位班子成员之间交流3人次,机关与局属有关单位之间交流1人次,直属事业单位调任局属有关单位1人次,局属有关单位与工程维修养护公司之间交流2人次。另外,选派4名处级干部交流到西藏水利厅任职。局属各单位科级干部共交流71人次,其中:局属机关各部门之间交流19人次,机关与三级基层单位之间交流(含提拔交流)31人次,三级基层单位之间交流21人次。

  (二)干部交流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干部交流在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主要成效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90%以上的领导干部感到交流后接触的面宽了,面对新的工作,有了新的压力,紧迫感增强。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经常强迫自己去学习新知识,不知不觉地改善了知识结构,提高了各方面的能力。反之,如果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轻车熟路,容易使干部产生惰性,丧失创造力,甚至不思进取。交流到基层单位工作的年轻干部则普遍感到,到基层以后,直接面对具体事务的机会多了,帮助自身提高了认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跟基层单位的同志学会一些处理具体矛盾的方式方法,提高了自己的组织、协调和灵活应变的能力,增强了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

  二是改善了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部分基层单位实行干部交流前,班子平均年龄大,学历层次低,知识老化,加上长期在一线工作,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工作往往灵活有余,规范不足;而机关干部中,年轻人普遍学历层次较高,知识面宽,新思想、新观念多,工作讲原则,懂规矩。实行干部交流后,改善了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

  三是缓解了矛盾,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在同一个单位时间长了,容易走向当事者迷的怪圈,以至于不识庐山真面目,凭经验办事,在工作及人际关系等问题上形成一些思维定势和解不开的死疙瘩,时间越长,积累的矛盾越多。实行干部交流后,新的领导没有固定模式的束缚,能很快发现问题,并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打开工作局面。此外,由于新领导对下属工作人员偏见较少,能唤起那些长期不被重视或重用的人的表现欲,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同时,也使那些过去与领导关系不错的人工作上有了新的压力。

  四是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交流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工作,考虑问题的角度变了,换位思考的意识强了,密切了机关与基层的关系,工作作风更加朴实。同时,干部交流也使那些长期在管钱、管物等重要部门工作的干部得到了解脱,普遍感到诱惑少了,风险小了,客观上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干部交流的调查与分析

  针对干部交流的问题,组织对全局处级、科级干部分层次发放了调查问卷,并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调研,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意见,收集信息,经归纳分析后的主要成果如下:

  (一)对干部交流的基本态度与认识

  85%的人员对干部交流持积极态度,认为:当前很多机关干部长期蜗居一处,把自己归属为某个单位或部门,不仅视野狭窄、见识有限,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会逐渐衰退,最终势必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交流的意向,副处级以上干部中:72%以上的干部愿意在局系统之间交流;28%不愿意交流;科级干部中:45%愿意在机关各部门之间交流,35%愿意在机关和三级单位之间交流,11%愿意在三级单位之间交流,9%愿意在系统内交流。调查结果表明,大家对干部交流在干部队伍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非常认同,同时,希望尽快解决阻碍干部交流的瓶径问题。

  (二)当前干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干部交流工作还不够重视,对干部交流的意义和目的宣传不够,给交流工作带来了一些思想障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平职交流困难,尤其是从大单位交流到小单位,从条件好的单位交流到条件较差的单位,从“热”部门交流到“冷”部门,很多人不能正确理解,认为这个干部不是有问题,就是受到“冷落”,有些交流干部的亲朋好友也不理解,给被交流的干部造成很大的思想压力。其二,机关到基层交流困难,认为基层单位工作条件差,工作事务繁杂,地方关系难处理。其三,基层单位之间交流困难,部分基层干部已在当地工作多年,地方人事关系比较多,工作中容易沟通、协调,交流到新单位任职,熟悉地方关系还需要一定过程,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其四,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之间的交流困难,由于政、事、企三者的职责、身份、待遇不同,存在机关人员不愿交流到事业企业、事业不愿交流到企业的现状。

  2、交流工作缺乏制度化的安排。从目前来看,关于干部交流工作的规定原则性的东西比较多,规范的、操作性强的措施比较少。干部交流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很难有效地坚持和发展下去。同时,实施干部交流既要有科学的规划又要有具体的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干部交流主要是为解决班子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针对性较强,计划性不足,既没有制定长期的交流规划,也没有制定年度计划。

  3、领导职数的限制。基层单位的非领导职数控制和人员编制实行按二、三级管理级次分别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员交流。目前,部分基层单位科级干部年龄老化问题比较突出,由于非领导职数的控制,无法腾出实职岗位,给年轻干部的交流带来困难。另外,二、三级人员编制分别控制,各单位人员又不得突破控制数,给人员的流动带来了困难。

  4、解决交流干部实际困难的配套制度不够完善。我局管理的堤防战线长,单位分布于河南、河北、山东三省有关市、县,干部异地交流自然涉及到夫妻分居、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实际问题,况且大部分交流干部的家属都不能随调,交流干部也只能独身居住单位办公室、招待所。而跨地域交流的相关政策,如:配偶是否随往安置、住房问题如何解决等,现在都没有明文规定,操作起来较难把握。目前,由于干部交流的配套制度不完善,未能很好地解决被交流干部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交流工作的开展。

  四、几点建议

  (一)广泛宣传,形成共识,营造干部交流的良好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交流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实行干部交流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是改善干部工作环境,增强班子团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是提高自我、完善自我的需要,从而自觉地接受组织安排,以愉悦的心情投入到新岗位的工作中去。

  (二)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有一套相对完整的制度作保障。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制定一套较完善的配套落实措施,对干部交流的目的、交流的范围、形式、交流的时限、交流的对象和条件、交流的流向、交流的程序及交流的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二是推行干部任期制度,使干部交流逐步制度化、法制化,增强任职期满交流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制定担任实职的处级、科级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年龄界限,为干部交流疏通渠道,尤其是为年轻干部的岗位交流提供良好的平台。

  (三)制定计划,突出重点,加大交流力度。交流要有计划性,可持续性,不能是运动式的即兴之作,也不能因领导的更替而随意变化。一是着眼于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推行调整性交流。对班子成员结构不合理和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要通过交流其中的某些成员,改变班子的结构。对于能力较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实行提拔交流;对于政治素质较差、事业心不强、自身要求不严、甚至影响班子团结的干部,实行降职交流;对于年龄偏大或身体不好,不宜在班子中工作的干部,实行非领导职务岗位的安置性交流。二是着眼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重点抓好干部的横向和纵向交流。这种交流可以使班子的知识结构趋于合理,气质趋于相溶,从而减少内部磨擦,增强班子团结,也可以使干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同时,还有利于干部换位思考,形成大局和全局观念,增进机关与基层的沟通、理解和工作的协调。与此同时,针对年轻干部文化素质高,但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实践经验相对不足的实际,有计划地对他们实施培养性交流,要通过这种交流,让一批年轻干部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成长,培养他们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同层级的领导干部的最佳工作期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最佳交流年龄段也不同。一般来说,处级干部的最佳交流年龄段是35--45岁,科级干部的最佳交流年龄段是30--40岁。三是着眼于改善领导干部的工作环境,推行轮岗性交流。干部在同一职级岗位上任职时间过长,思想上容易滋生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工作难以创新。因此,要通过轮岗交流,为干部创造新的环境和岗位,激发他们的活力。一般来说,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任同一职级领导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交流,7年以上(含7年)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XX年以上(含XX年)原则上必须交流。科级干部在同一单位(部门)任同一职级职务,5年以上(含5年)要有计划地安排交流,XX年以上(含XX年)必须交流。四是着眼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推行回避性交流。主要是“避亲避熟”。有亲属关系的领导干部不安排在一个领导班子内或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直属单位内任职。这样更有利于领导干部减少社会关系的束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四)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有利于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针对干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从尊重交流干部实现人生价值的追求出发,解决交流干部的实际困难,为交流干部集中精力开展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和良好的氛围。如对从机关交流到条件比较艰苦的基层单位工作的干部,适当提高政治待遇;适时解决好住房和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对已到退休年龄,个人愿意回交流前的工作地生活的,组织上应预安排安置,解决交流干部的后顾之忧。此外,应把干部的交流与使用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交流干部成长的政策导向。把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作为提任处级以上干部的必备任职资格。对那些经过不同岗位锻炼、政绩突出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五)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干部交流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查,建立干部交流通报制度和工作检查制度。对干部交流工作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应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应对干部交流的具体方式、纪律进行明确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教育无效,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岗任职的,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交流工作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及早规划,使干部交流工作力争做到规范、有序。一是每年年初检索出当年任期已满需交流的干部名单,随时查阅有关资料,提早做好安排。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编制被交流干部信息资料库。录入交流干部的基本情况,年度考核、离任审计结果,任期内的政绩、失误,优、缺点,性格气质,工作作风等特点以及配偶、子女的情况。三是要推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对干部的政绩作出科学公正的评价。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交流的主要依据,真正把政治上可靠、政绩突出、群众信赖的干部提拔交流到新的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县水利设施建设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提出的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根据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人大分成四个调查小组,在常委会四位副主任带领下,深入到各镇和相关部门听取了工作汇报,召开了多个层面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建议和意见,并视察了部分农村水利建设现场。6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部分组成人员到县水务局调研,就相关水利建设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的询问和认真的探讨。6月14日,四个调研组进行了情况汇总。6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第3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调研情况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绩

  近几年,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把农村水利作为“三农”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创新管理机制,深化水利改革,推进水利事业发展。去年10月,县政府专题召开了以农村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村惠民工程动员大会。去冬今春,全县上下结合各自实际,早规划、早部署,统筹抓好各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程进展顺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我县先后被评为省农村河道疏浚先进单位、全省水利建设先进单位。

  (一)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县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完善了政府投入、部门融资、农民投资投劳和社会筹资相结合的水利投资模式。以来,全县农村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累计投入资金达到3.99亿元。县水务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想方设法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渠道,向银行融资近4亿元,其中用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1.6亿元,大力度实施以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八大惠民工程,强势推进河道疏浚整治、农田丰产沟整治、全县独立水系配套更新改造和泵站维修改造。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县政府把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环境作为重要的农村实事工程来抓,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至用两年时间率先在全市完成了三年目标任务。在沟河疏浚和整治的基础上,县政府积极探索河道长效管理新机制,建立了以河道保洁和治理为重点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各镇都成立保洁中心,组建保洁员队伍,制定管理措施。通过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全县河道水质有了明显提高,引排功能有了明显提升,村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二)突出民生水利项目建设,精心组织实施水利工程。一是全力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德政工程、实事工程,以来,县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先后完成了三期六个镇以及掘港、大豫、栟茶三镇(10个村)的增补工程和35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工程,工程投资1.5亿元,累计铺设和改道供水管网近1550公里,受益人口46.6万人,项目受益人数和工程建设质量评比全市第一。二是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水利工程和九洋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共新建改建泵站171座,建设防渗硬质渠521公里。三是成功跻身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三年来共争取省级以上资金2.92亿元,有效地缓解全县水利建设资金制约问题,扭转了农村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功能衰减的被动局面,极大地改善项目实施区域基础条件。

  (三)落实科学防控措施,防汛抗灾能力得到增强。我县靠江临海,每年台风、潮汛较为频繁,是灾害多发性区域,防汛抗灾任务十分繁重。县政府根据我县的汛情、雨情和水情,全面做好防汛抗灾工作。一是加强防汛减灾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基本建立。近几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大跑部跑省力度,争取水利项目和资金,完成了掘苴闸、东安闸下迁的任务,同时实施了如泰河整治,恢复了引排功能。二是加强防汛减灾组织领导。坚持防汛抗灾行政首长负责制,县、镇都建立了防汛抗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镇,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防汛抗灾监测、处置工作。根据每年防汛工作新形势,做好防汛抗灾预警工作,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汛前检查,备足防汛物资,及时做好汛情通报、水情调度等工作。几年来,我县未发生重大水情灾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认识不够到位。中央、省、市对水利事业发展前所未有的重视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对水利事业发展有了新的认识,但全县发展水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大兴水利、主动参与水利建设的意识还未高度统一,对水利的基础地位感受不深。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园区建设、道路建设改造中,主动邀请水利部门提前介入水系规划和评估的意识不强,影响原有水利布局的情况时有发生。镇、村干部开展水利建设有畏难情绪,被动应付。不少群众对水患存在麻痹思想,开展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水环境保护意识较差。水利干部队伍力量单薄。目前全县镇水利站在职人员56人,承担着农路农桥建设、沟塘整治、饮水安全工程等较为繁重的建设工程任务。县水务局和各镇水利站普遍存在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人员偏少、技术力量不够、年龄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一是投入严重不足。近几年,中央、省和市出台一些财政补贴政策,大多数投向大型骨干水利项目水利工程,对小型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少,补助资金少,争取项目比较困难。同时,对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都有严格的规定,给我县镇、村资金增加巨大的压力。我县近三年投入近7.2亿元,主要用于大的水利工程和项目区基础设施,在农田水利建设上的资金每年在8000万左右,主要用于四级河以上的河道疏浚,对于面广量大的四级以下河道疏浚管护主要靠镇村自筹解决。四级以下沟河多数无财力疏浚。硬质渠道建设未列入县政府惠民工程,需要建设的任务还十分繁重。经济薄弱村无配套资金来源,不得不放弃水利工程项目,水利设施陈旧老化的现状不容忽视。二是排灌系统不畅。目前我县一、二、三级河道较为畅通,但四级以下河道有的多年未疏浚,导致河道淤积、蓄水能力较差;坝头坝埂多,排水涵洞口径小,河道引排不畅,各地普遍反映四级河向三级河取水困难,影响农田引水灌溉。三是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偏低,河配套设施缺少;工程建设监管力度有待加大,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制度需进一步落实。镇、村和农户等主体责任不明确,责任感不强,“重建轻管”的问题比较突出,平路取土、填沟种地、倒弃杂物和破坏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现象普遍存在。保洁人员工资偏低,年龄普遍老化。水利综治执法推进难度较大,水利工程项目使用周期不长,效益未能最大的发挥。

  (三)农村饮水安全状况令人担忧。一是管网普遍老化。我县乡镇现有自来管网建于90年代初,迄今已有二十多年,当时饮水管网材质较差,目前普遍陈旧老化,不少水管附有淤泥、重金属、铁锈等沉积物,造成自来水浑浊发黄。二是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水资源极度短缺。我县目前乡镇供水主要以地下水为主,有限的地下水保护很难得到有效控制,对区域安全构成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水管老化,渗漏水现象严重,既提高了制水成本,浪费了水资源,又造成供水不足,很多离水厂较远的群众在高峰时段无法用到自来水,部分乡镇采取限时供水方式,导致群众用水不方便,消防栓系统搁置。再加之由于过去部分地区农户自行打的井未完成封填,使用浅井水,容易受到农药等污染,卫生安全很难得到保证。三是饮水安全缺少资金保障。目前区域供水、饮水安全工程已经到位的镇村,管网还没有对接到位,农户尚未喝上长江水;同时,全县还有7个镇(区)面临着饮水管网急需重新改造的艰巨任务,资金缺口很大,饮水问题成为基层突出的民生问题。

  三、几点建议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事业功在当代、利泽千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灾减灾能力和服务民生能力,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点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尽快研究制定和完善我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建设的考核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利用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全民参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完善各项政策配套措施,在用电、融资等方面,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农村水利建设和发展。要适应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加快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充实基层力量,建立激励机制,加强队伍监管,提升队伍素质,为我县农村水利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强水利建设资金保障能力。一是要加大县级财政投入。要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关于“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平均投入比高出一倍”、“从土地出让效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县财政要确保当年可用财力的2%至4%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政策规定,继续实施“以奖代补”等补助政策,要将硬质渠道和四级以下河道疏浚建设纳入“以奖代补”范围,随着县级财力的不断增长,要加大县“以奖代补”力度,切实减轻镇、村资金筹集的压力和负担。二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认真研究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扶持重点,积极跑部跑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要加强项目的整合,将各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有机结合,注重项目建设内容的整体协调性,做到建设一片、完善一片、稳定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充分体现项目建设形象,形成我县水利工程建设亮点和特色。三要建立和完善农民水利投入机制,农田水利建设受益的是农民,投入和管理主体也应该是农民,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兴办水利,用足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四要广泛吸引信贷资金投入。要抓住政策性银行优先支持水利建设的机遇,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联系,争取金融部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信贷的最大支持。要统筹好全县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按照轻重缓急,集中财力,分批分期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尤其要加大对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加快改善我县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活水工程建设,提升水系引排功能。水利建设是百年大计,搞好规划至关重要。县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因地制宜,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出发,修订和完善全县水系规划,完善水系配套,加强水源调度,确保全县用水安全。要加大全县水利规划宣传力度,便于各(区)、各部门主动对接水利建设相关工作。要牢固树立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用水利工程更新改造步伐,提升小型农用水利配套水平。全面实现“活水工程”建设,认真制定农村河道疏浚规划,建立新一轮河道疏浚机制,统筹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建筑物配套、灌溉和水环境建设等问题,重点加强四级以下河道和丰产沟的疏浚整治,加快推进硬质渠道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水稻灌溉水费,惠及百姓。要指导农民科学种田,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畜禽养殖用房统一规划,粪便集中处理,禁止粪便直排,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好水环境生态体系。落实综合管理措施,巩固河道疏浚成果,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和资金,严把工程质量,确保资金和人员安全。要尽快建立健全农村水利设施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经费,加强水利设施管护,使工程得到有效保护,长期发挥效益。

  (四)进一步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步伐,着力破解农民饮水难题。城乡饮水工程涉及面广,县政府要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建水和管水资源,尽快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意见。在明确责任主体,根据时间和节点要求,科学制定工程建设方案,强势推进引江供水主干网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和资金,统筹实施镇、村管网建设和改造。要理顺供水管理体制,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水厂回购工作。水厂回购工作由于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情况十分复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厂回购问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认真研究和分析水厂回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加大对乡镇在水厂资产评估,回购过程中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确保水厂回购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要落实好主干管道与镇管网的接水工作,完善管理办法,推动区域供水一体化,确保把优质长江水送到千家万户。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建立行政区域用水效率和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大力宣传国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推广节水灌溉和节水农业,做到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和高效用水。

水利局新农村建设推进调研报告

  为了认真总结我省农村水利建设的成效与经验,进一步研究加快农村水利发展的新举措,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以适应xxxxxxx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省水利厅决定开展农村水利建设新机制调研工作,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水利建设新机制调研活动的通知》(xxx〔XX〕农水33号)进行部署。XX年下半年以来,在各设区市水利局开展调研及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厅组织xxx两个调研组深入全省xxx个设区市进行农村水利建设新机制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农村水利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基层政府和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总结和梳理农村水利工作在促进xxxxxxx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成效与做法,探讨在新形势下农村水利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一、农村水利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各级各地不断加大投入,创新农村水利建设机制,深化农村水利管理改革,在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农田节水灌溉、山地水利工程、河道清水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初级水利化县以及冬春水利建设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有效增强,在抵御洪涝灾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农村供水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至xxx年底,我省已初步形成蓄、引、提并举的水利灌溉体系,已建成水利系统管理的各类水库xxx座,其中大型水库xxx座、中型xxx座、小(一)型xxx座、小(二)型xxx座。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xxx万亩,占耕地面积的xxx%,保证灌溉面积xxxxxx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xx%,旱涝保收面积xx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xx%。节水灌溉面积达xxx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xx%,农业灌溉水利用率达xxx%。全省完成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xxxxxx座。建成乡镇供水工程xx处,建设村级供水工程xx个,解决了xx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发展山地水利工程面积xxxxxx万亩,建成小型蓄水工程xx万多座,总库容约x7亿xx3。完成河道清水工程x公里。实现水土流失治理xx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面积xxxxxx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降至x%。实施建设了四批xx个的初级水利化县。

  全省已改革小型农村水利工程xx处,其中拍卖xx处,承包4xxx处,租赁xx处,股份合作xx处,改制共回收资金xx亿元。同时,各地积极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全省共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1xx个,管理蓄水工程xxx5处、渠道6xx1条、机电泵站237处、供水工程xx处,灌溉面积达xx5万亩。

  当前,我省正在进行xxx经济区及xxxx新农村建设,这既是农村水利发展的难得机遇,又对农村水利提出了许多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取消“两工”和农业税、村民事务实行“一事一议”后,农民投工投劳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基层政府组织农民开展水利建设难度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进而影响了粮食安全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农村水利还面临着管理改革滞后、工程老化失修、水环境不容乐观、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与xxx经济区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很不适应。

  一是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至xxx年底,全省农村人口中尚有1xxx53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占农村总人口数的xx%,其中水质不达标人口5xxx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数的xxx。饮水不安全,不仅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而且成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严重制约因素。

  二是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综合利用效率低。由于现有农田水利工程运行时间长,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失修严重,水库病险隐患多,灌溉设施不全,渠系淤积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低,灌溉得不到保障。同时我省大多数山地属于“望天田”,山地水利设施严重不足,经济作物抗旱能力低,直接影响作物的产品和质量,造成农业减产减收。根据有关规划,全省需改造的大型灌区xxx处、中型灌区xxx、小型灌区xxx6处。需除险加固水库xx座。全省仍有中低产田面xx万公顷(1xxx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xx%。

  三是农村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全省仍有大量的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水库水域中,其中相当一部分进入了农村地区,造成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这种状况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的饮水安全和食品安全。仍有部分的土地水土流失严重,不但使山丘区耕地退化,土质脊薄,产量下降,农民贫困,还造成了河流水库泥沙淤积。据统计,全省仍有xx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

  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农村水利发展要求。从调研情况来看,造成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既有资金短缺的原因,也有机制的问题。目前,大部分农村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不明确,尚未形成一套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农田水利的投入补偿机制未形成,工程水费收取困难,当前推行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管理由于工程设施落后、思想认识不够等原因,也遇到了较大困难,造成工程日常管理维护经费短缺,水利工程使用周期缩短。同时,农村水利建设涉及面广、参与建设管理部门较多,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尚缺乏一个长远的综合规划。  五是基层队伍薄弱,服务能力不强。从调研的情况看,全省原有乡镇水利水电工作站xxx个,水利员2xxx人。机构改革后,目前仅存水利工作站2xxx个,其余的6xx8个归并于农业服务中心。在调研中,基层水利工作人员普遍反映,由于乡镇水利工作站被撤并,削弱了水利技术力量,农村水利建设缺乏及时的技术指导,水利业务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工作刚刚起步,普及面还不广大,所聘人员缺乏专业水利技术,难以及时指导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影响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二、农村水利建设的形势与任务

  建设xxxxxx新农村既是我省农村发展的长远目标、又是一项十分紧迫的现实任务。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在xxxxxx新农村建设中突出发展、突出保障,水利部门肩负重要的责任。我们要全面认识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要求,按照中央关于xxxx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从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度,从建立与xxxxxxx新农村相适应的水利保障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高度,进一步发挥水利在xxxxxx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建立安全的农村饮水体系,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水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能否保障农民饮水安全,事关农民的基本生活,事关xxxx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由于我省特殊的水资源条件,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问题依然存在,海岛、半岛人饮安全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水的供需矛盾仍较突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还相当繁重。尽快解决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是xxxx新农村建设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根据《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截止2xxx底,我省尚存在饮水不安全人口1xxx万人,4xxx0个行政村xx以上的自然村供水未解决。调研中,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代表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推进xxxxxxx新农村建设,要求我们必须从解决农民群众最紧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把解决农民饮水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建立可靠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xxxx新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力是根本,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又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因此,要下大力气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才能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xxxxxxxxxx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一是继续推进千万亩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xx”期间,计划投入资金xx5亿元,发展农田节水灌溉面积xxx万亩,平均每年发展农田节水灌溉面积50xxx万亩。重点实施大型灌区节水改造xxx处,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1xx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xxxxxx处,以及田间节水灌溉配套工程。

  二是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xx”期间计划投入资金xx0亿元。改造渠道xxx公里,配套改造建筑物4xxxxxx6座,新建小型水源工程xx0处。新增灌溉面积xxx8万亩,改善灌溉(排涝)面积xxxxxx万亩。

  三是继续搞好农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xx”期间计划对637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进一步提高水库防洪保安和水资源配置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村防洪安全。

  四是继续抓好千万方山地水利工程建设。“xx”期间,规划建设山地水利容积70xxx多万m3,主要为小(二)型水库1xxx座,总库容6xxx万m3,农田灌溉面积2xxx28万亩;小山塘xx座,总库容4xx万立方,农田灌溉面积2万亩;山地蓄水池2万座,总容积xx万立方,山地经济作物灌溉面积10万亩。

  (三)建立良好的农村水环境体系,切实整治农村水生态环境。建设xxxx新农村,必须走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道路。调研中发现,我省的水环境状况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农村众多中小河流淤积污染情况日益严重,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非法采砂和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在推进xxxxxxxxxx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加强水生态建设,建立良好的水环境体系,促进全省农村形成山青水秀、河畅水清的生态环境,实现人水和谐,为建设xxxxxxxxxx新农村提供可靠的水生态保障。

  一是继续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加大封育保护力度,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继续抓好以长汀为重点的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科技示范园建设。“xx”期间,争取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降至x4%。

  二是加大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是疏浚河道、整治河堤、净化水质、恢复生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村镇生活污水排放治理系统建设,目标是“塘变深、水变清、岸变绿、家园变得更加洁净,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三、农村水利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为适应xxxxxxx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水利工作需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投融资机制及服务体系改革,健全农村水利建设投入、组织方式、建设管理、领导形式及水利规划等新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体系,更好地完成农村水利各项任务。

  (一)健全政府主导、多元投入机制。农村水利建设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直接为“三农”服务,是xxxx新农村及xxx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各级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责任,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纳入投资和财政预算,逐步形成适度规模。建议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基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时,继续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中低产田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要调整投资结构,切实增加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利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开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补偿费的具体实施办法与标准,要加强对水资源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规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努力拓展农田水利建设筹资渠道,保持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要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投资回报机制,调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民营水利发展,通过拍卖、租赁、承包和收益权抵押等方式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规范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在切实加强xx决策和xx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为契机,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载体,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出资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

  (二)健全农xx体参与机制。小型农村水利项目的确立,要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采用xx的方法,多与农民商量,努力把一家一户农民想办但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办实办好,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学习上杭、明溪县高度重视,拨出专项资金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经验与做法,切实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我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不断健全农xx体参与机制。要通过宣传引导,扩大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范围,并规范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将农村xx管理事务紧密地与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农民用水户对协会的认识,努力转变农民用水户的观念,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吸收更多的用水户参与灌溉与供用水管理,自觉配合协会开展工作。

  (三)健全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机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是基础。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建议各级财政适当安排专项规划经费,由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以县(市、区)为单元,自下而上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逐级审核汇总,形成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出发,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努力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的科学性,使农田水利设施的功能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经批准的规划应作为各级各部门审核申报项目和安排政府补助资金的依据。各县(市、区)在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时,要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作用,坚持农民群众参与的原则,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农村基层组织的意见,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四)健全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开展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要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受益范围的大小,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上村内工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建设,乡镇范围的跨村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县(市、区)域范围内的跨乡(镇)工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中坚作用,建立有效的用水户协会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确定协会建设主体、项目法人的地位,将国家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交给协会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协会积极性。建设项目要实行公示制度,采取招投标和项目评估等办法,确保工程质量,保证项目效益。政府部门要研究建立农业灌溉水费财政补偿机制,建立水利工程良性投入、运行和管理机制。政府补助资金要根据工程性质、农民在限额内筹资筹劳情况,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办法,实行筹补结合、多筹多补,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及机械作业费等补助。要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切实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管理。要建立经常性农村水利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五)健全农村水利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农田水利规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项目实施,加强检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利用农闲时节,深入发动群众,组织出资出劳,抓好项目实施;基层农村水利人员要深入建设现场,搞好技术服务。对自愿投资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社会团体、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充分肯定和必要的精神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农民要齐抓共建、加大投入,逐步建立“政府引导、民办公助,县乡发动、村社组织,自力更生、群策群力”广泛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议并倡导各级政府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以整合现有的各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形成部门合力,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六)建设农村水利服务组织体系。农村水利工作量大面广工作任务繁重,且技术性强,建设一支坚强有力、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基层水利服务队伍是建设现代新型农村水利的基础。要稳步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核定水利站人员编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管理经费,认真履行公益性服务职能。尽快理顺水利工作站的隶属关系,针对不同区域水利建设管理和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特点,合理确定管理体制,努力争取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要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建立和完善用人机制,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并采取短训、轮训、委培、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帮助基层水利管理人员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要认真落实基层水管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切实解决他们学习、晋级晋升、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具体问题,充分调动基层水利人的各种积极性。此外,要做好农民水利技术员的选聘及培训工作。

运河管理局水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1990年,1999年12月14日xxx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监察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XX-XX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至今国务院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年水利调研报告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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